本報訊 記者韓萍 青海省政府近日出台《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領域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十條措施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作為政府目標考核的內容;嚴格執行部門問責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清欠工作責任追究制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努力從源頭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原標題:青海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問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tepm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