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妮
  本人居住小區的廣場上新近增加了一支舞蹈隊。不知是誰發明瞭這種舞蹈,據說能夠活動肩頸、預防肩周炎。大概是療效不錯,新隊伍迅速吸引了一大批中老年粉絲,短短幾個月就發展成了一大門派,再次為本小區的夜間瘋狂舞蹈隊錦上添花。
  多了一支舞蹈隊不要緊,雖說小區廣場早已被各路人馬圈地占山圍得水泄不通,不過,地方嘛,擠擠總會有的,生活在人口密度很高的國家,我們對此早已習以為常了。但自從新立這一門派之後,廣場上又增加了一門低音炮。受此影響,其他舞蹈隊也紛紛調高了喇叭功率,晚間活動時間噪音分貝遂呈幾何級數提高。
  前陣子,住在廣場旁邊的居民忍無可忍,終於報警了。警察同志的出現真是大快人心,苦噪音久矣的廣大群眾把兩位社區警官團團包圍,七嘴八舌地投訴,痛說革命家史。最後,警察同志嚴肅批評了舞蹈隊的領隊,並要求他們嚴格控制音量。大家普大喜奔地散場了,第二天一看,低音炮猶在,音量一點也沒變小。
  後來筆者弄明白了,雖然《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早有規定,居民區噪聲排放晝間不得超過55分貝,夜間不能超過45分貝,並且也有相關規定,明確生活噪音應由公安部門管理,但是卻沒有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警察同志也很為難,總不能因為喇叭聲音大了點就把人抓起來吧,所以每當接到投訴,最多也就是批評教育兩句。
  昨天,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就新的《廣州市公園管理條例》開展立法前期調研,公園廣場舞、廣場歌噪音成為關註焦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這個問題將在新條例中得到解決,新《條例》將明確規定公園文體活動擴音器聲音不得超過多少分貝,明確規定公園管理方、公安機關等相關單位的管理責任,並增加具體的處罰措施。
  聽到這個消息,筆者真心想拍小手。廣場舞噪音問題雖小,卻像牙疼一樣攪得人心煩。社會生活中又一個微不足道的問題歸入了法制的軌道,這也意味著,法治再一次戰勝了德治。
  我們是一個禮儀之邦,自古以來強調以仁德治天下。應該說,中國人是一個非常註重道德修養的民族。然而梁啟超說,中國人只有私德,沒有公德。著名文化學者尤西林指出,中國人道德的核心是友愛親仁,這種傳統的親情之愛,一方面可能延伸擴大到愛所有人(泛愛眾,而親仁),但另一方面也有一個完全相反的方向--你愛你自己的親人,實際上往往包含著一種對他人的至少實在非常淡化意義上的排斥。也就是說,我只要自己好、家人好、朋友好,這個界限之外的人不管,我不在乎你怎麼看我。
  這就是為什麼法治在我們這個國家顯得特別重要。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在一些完全可以依靠道德和社會輿論約束的領域,也不得不設立一個專門的法條來進行約束,這大概也是特殊的“中國國情”之一。韓非子說:“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意思是說,聖人治國的方法,不是依靠人人為善,而是使人人不作惡。我們的法治,不僅要明確規定哪些行為應當禁止,而且要規定違反了該怎麼處罰、罰多少錢,更要把執法權落實到具體的部門身上——執法部門多了還不行,非得一個,否則就容易引起推諉扯皮。
  大約在大半個世紀以前,文化大家梁實秋寫過一篇題為《旁若無人》的小文中諷刺國人種種違反公德的行為,比如看電影的時候用腳顛前座、在戲院大聲說話吆喝。大半個世紀過去,儘管我國已經從“東亞病夫”崛起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私德大於公德的問題卻始終沒有大的改觀。
  重溫梁實秋在文末的那段話,仍然心酸而刺眼:“我們只是希望人形的豪豬時常的提醒自己:這世界上除了自己還有別人,人形的豪豬既不止我一個,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斂一下,不必像孔雀開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儘量的伸張。”
  什麼時候,當那些在廣場、在公園、在街頭跳舞唱歌的人,懂得為了不打攪他人而調小音量,或許就標志著我們接近了2700多年前孔子的理想:“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
  (作者為南方日報記者)  (原標題:旁若無人的廣場舞要靠法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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